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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咨询、律师在线解答新模式——和讼网领答

发布:2016-11-17 19:20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 创业是一个经典永恒的话题,很多领络律师也喜欢讨论这个话题,而随着领答功能的上线,也让创业讨论更简单化,同时付费赚钱的模式也让所有参与人都更积极。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剖析几个创业问题,领络律师们也给出了各自专业的回答,或许对正想要创业的你会有一点点的帮助。

中枪观众a

我2010年开始创业,当时合伙人共3个,其中一个人干了3周就离开了,但未撤资。合伙时分配给他的股份是25%。2016年,公司开始发展,但Zui初的离开的原创始人回来说公司25%是属于他的,但我和现在的合伙人都不愿意,请问这件事我们可以如何处理呢?

小编吐槽:天呐!怎么能这样!干了3个礼拜就离开团队了,现在公司有起色了,能赚钱了,跑回来说公司是他的。对于这种做法,小编只想说一句:请教教我!

黄锐律师: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股东不一定必须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,可以作为投资股东的形式进行股权分配。依照你们的情况,他离开时没有撤资,那他还是公司的股东,依法享有公司的股权和收益。建议您现在要求他退出公司股权并转让,然后你们以对价的方式收购。

这看起来荒唐无理的要求竟然是合法的!套路太深了吧!正在准备合伙创业的小伙伴们千万要擦亮眼睛,选择值得信赖的伙伴很重要啊!

踩坑观众b

一个朋友被逼离开了他的创业公司,原因是另外两个创始人中的一个未在公司全职,天使方不同意,合伙人之间协商未果。天使就没有谈成。而我的朋友因为协商的事情,被另外两个创始人逼出局。请问,为什么天使投资人不同意创始人非全职呢?其中有什么依据吗?

小编吐槽:诶!这个小伙伴遇到的事儿就更麻烦了,直接出局了。难道是他的兄弟们是觉得他联合“天使”这个外人,来破坏内部和谐了?火光雷电,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,一点不留情面。

刘帅律师:天使投资本质上就是对人的投资,天使投资指在初期进行项目选择的时候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欣赏创业者及其团队的能力,因此天使投资者不希望创业者不全职。天使投资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来自创业者的道德风险,该风险无法完全用法律条款来规避。天使投资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会使用合同的方式来规避道德风险,如设立兼职禁止条款。兼职禁止是诚信原则的底线,它规定创业者必须为创业公司负责,也是对创业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保护,也可以防止创业者因经营不善而转移资产或另设公司。兼职禁止可以让创业者全身心投入创业事业中。

原来天使投资人也是考验人心的“天使”,创业者的道德和心态在他们眼里都是非常重要的!
哟~年轻的小伙子啊~你学会如何忽悠天使了没?

围观群众c

准备与几个好朋友着手创业,我们三个人,一个负责内容,一个负责技术,一个负责销售,大家的资质都差不多,投入的资金也都一样,不存在谁多谁少。股权方面我们希望均分,希望您给我们一些建议,这样做是否合适呢?在不丢失平衡的前提下有更好的分配方式吗?

小编吐槽:虽然江湖流传着各种暗黑的传闻,但是在我们真的想要干一番事业的时候,第一个想起来的还是自己的兄弟。这个问题问的很好,小编也想听听律师如何建议。

庄律师:其实三个人在股权分配方面还是比较容易的,因为三个人刚好不会出现一方独大的问题,但是Zui关键的是责任的承担可能会约定不清。因此建议你们在签署合伙协议的时候,把你们三个人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规定清楚,到底由哪一方来负责公司的管理,由哪一方来进行技术、销售。相应的处罚规定也需要制定如果出现达不到标准,应该如何处罚。把这些都先规定清楚就比较容易达到平衡。

说的太好了,好朋友之间合伙创业?可以啊!但在合伙入股之前,咱还是把该说的话说了,该走的流程走了,该定的规矩定了,Zui坏的打算咱也先做好,先把心理准备做好了,咱再撸起袖子干他一番事业!

创业其实就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,而对于合伙创业来说,有更多的利益问题不得不关注。因此,领络律师也提醒创业者一定要把关乎利益的法律问题处理好,以免造成重大损失或闹出不愉快的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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